成语典故
和衷協濟
释义
猶「和衷共濟」。見「和衷共濟」條。01.明.海瑞《海瑞集.上編.淳安知縣時期.縣丞參評》:「官以縣丞名,蓋謂一縣事,宜與知縣和衷協濟。」
原文与出处
此處所列為「和衷共濟」之典源,提供參考。
资料来源
教育部《成語典》20260929 ↗教育部开放资料;CC BY-ND 3.0 TW,保留原文、署名及版本。
最近整理:2026年10月31日猶「和衷共濟」。見「和衷共濟」條。01.明.海瑞《海瑞集.上編.淳安知縣時期.縣丞參評》:「官以縣丞名,蓋謂一縣事,宜與知縣和衷協濟。」
此處所列為「和衷共濟」之典源,提供參考。
教育部开放资料;CC BY-ND 3.0 TW,保留原文、署名及版本。
最近整理: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