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典故
五日京兆
释义
京兆,京師地區的行政長官。「五日京兆」指只能再做五日的京兆了。比喻即將去職。語出《漢書.卷七六.趙尹韓張兩王傳.張敞》。後用以比喻任職時間不久或沒有長遠打算。
△「忘恩負義」
原文与出处
《漢書.卷七六.趙尹韓張兩王傳.張敞》
#敞與蕭望之、于定國相善。始敞與定國俱以諫昌邑王超遷。定國為大夫平尚書事,敞出為刺史,時望之為大行丞。後望之先至御史大夫,定國後至丞相,敞終不過郡守。為京兆九歲,坐與光祿勳楊惲厚善,後惲坐大逆誅,公卿奏惲黨友,不宜處位,等比皆免,而敞奏獨寢不下。
*1*敞
使(卒)[賊〕捕掾
絮舜
有所案驗
。舜以敞劾
奏當免,不肯為敞竟事
,私歸其家。人或諫舜,舜曰:「吾為是公盡力多矣,今五日京兆
耳,安能復案事
?」
#敞聞舜語,即部吏收舜繫獄。是時冬月未盡數日,案事吏晝夜驗治舜,竟致其死事。舜當出死,敞使主簿持教告舜曰:「五日京兆竟何如?冬月已盡,延命乎?」乃棄舜市。
资料来源
教育部《成語典》20260929 ↗教育部开放资料;CC BY-ND 3.0 TW,保留原文、署名及版本。
最近整理: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