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典故
掩耳盜鈴
释义
「掩耳盜鈴」之「鈴」,典源作「鍾」。「鍾」同「鐘」。小偷盜鐘時,怕鐘所發出的聲音會引他人前來搶奪,因而急忙掩住自己的耳朵。典出《呂氏春秋.不苟論.自知》。後用「掩耳盜鈴」比喻妄想瞞騙他人,結果卻只是欺騙自己而已。_x000D_
△「自欺欺人」。
原文与出处
《呂氏春秋.不苟論.自知》
#荊成、齊莊,不自知而殺;吳王、智伯,不自知而亡;宋、中山,不自知而滅;晉惠公、趙括,不自知而虜;鑽荼、龐涓、太子申,不自知而死。敗莫大於不自知。_x000D_
*1*范氏_x000D_
之亡也,百姓有得_x000D_
*2*鍾_x000D_
者,欲_x000D_
*3*負_x000D_
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_x000D_
*4*椎_x000D_
毀之,鍾_x000D_
*5*況然_x000D_
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_x000D_
*6*遽揜其耳_x000D_
。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矣。為人主而惡聞其過,非猶此也。
资料来源
教育部《成語典》20260929 ↗教育部开放资料;CC BY-ND 3.0 TW,保留原文、署名及版本。
最近整理: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