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古籍
蔡忠惠集·奔者不禁解
《周礼·司徒》媒氏之职曰:‘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中春阴阳交,以成婚礼,顺天时也。于是时也,奔者不禁。重天时,权许之也。若无故而不用令,罚之。’无故,谓无丧祸之变也。说者之意,以为重天时,故权许其奔而不禁也。然礼之为言,所以关束人情而事为之制,而于男女夫妇之际尤切切谨严分别,将以驱生民一蹈于法,而不陷于乱耳。孔子修《春秋》,讳国恶,至于夫人逊于齐、会于禚之类,皆直书以讥之。宋火,伯姬以傅母不至,不行而火死,《春秋》大之。《诗》以《关雎》淑女之德冠于《周南》,而洁正之行美于《召南》。其于列国,刺奔、刺乱、刺淫昏者凡二十余篇,所以见孔子之用心于是也愈勤矣,岂不谓明人伦、兴教化、治国家天下,斯其大本欤?独《周官》书乃权许之。《周官》书虽不见正于孔子,然其传以为周公立一王之制,以为后世法。而使治国家天下者,每岁中春辄纵奔者,以之为治,曾夷狄之不如,何礼法之为哉!余谓,‘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若者连及之词,谓民有奔者辄不禁止、及无故而不嫁娶者,媒氏皆得罚之也。五经之说,谬妄有之,未有败害礼教如是之甚者,故予为之解。
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