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古籍
伐檀集·谢青州文相公书
相公阁下:某闻之,善御者鞭箠之下无驽马,良工斤斧之侧无弃材。故必楩梓然后用,非公输也;必千里之足然后御,非王良也。故世之取人,亦莫不然。某妄庸无所可,凡世俗之所操持以奔走于进取之途者,非独不肯为,是亦不能,直胶于古人之说,为可信而不疑。故走三州之幕,而所事者数公,其知之者有矣,其不知之者亦有矣。知之未尝喜,不知之未尝不乐。何也?知之,恐不能报,以为忧,故未尝喜;不知之,自顾其中所有者犹在,故未尝不乐。窃自惟念,得一官十年,其连蹇龃龉居其半,《书》所谓吏考者才三岁而已,其身之困也如此。仕宦之所欲持以为助者,则故旧亲戚无一人,其地之寒也如此。夫王公大人之门,天下士莫不能欲撇衣裾而覻末光,其迫于贫贱而不得进者,盖十常八九。某也,持如此困之身,而走于此寒之地,乃一日猝然得出于大君子之门以为吏,兹非其可遇之遇也,诚不自知其幸。恭以相公,治天下之公输,而御多士之王良也,弛张五常,以为斤斧鞭箠之具。今者天子欲宽东顾之忧,实为此行;又辱不遗,荐其名天子,挽而置之幕下以为用。某何为者,而堪此?诚阁下不独不楩梓与千里而后取,盖收木之弃材,而絷废故之驽马,无以异者。豫让困放为众人,至杀身以报智伯之遇。如某,其身困且地寒如彼,又尝龃龉矣,曾未土木于其门下也,宜如何报?不宣。某再拜。
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