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保举有私罪选人事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近降举官约束,或虑选人因小可私过,致有滞淹。应合该举官臣僚等,自今所举选人,历任中有私罪止是杖以下,许转运或提点刑狱二人同罪保举,即依旧施行。如转运或提点刑狱一员,即更候朝臣二人同罪保举。如无转运、提点刑狱,即许朝臣七人同罪保举闻奏,方与磨勘。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