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部送罪人赴阙及往他州须给粮并疗有病者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自今诸州部送罪人赴阙及往他州者,并所在为券给以粮,仍令依程而行,不得非理絷朴,倍道进发。病者,牒所至州县遣医疗治;死者,检视无他故,即以公验付部送吏。违者,所在官司劾罪以闻。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