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朝官赴文德殿常朝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应三馆、秘阁、主判尚书省诸司、诸寺监朝官等,除已赴内殿起居外,并令赴常朝。其审刑院、大理寺台直官,开封府判官、推官、知县、司录,判司天监、五官正带翰林天文、知算造,并监在京仓场库务、勾当粮料院朝官等,并依旧免常朝。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