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朝集院成定常参官班位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常参官并以至阙先后为次,非自川、广代还及服阕人,无得占般家位,仍令三司、御史台检劾之。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