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城郭等第簿不宜五年始造奏〔宋〕范仲淹 · 人物资料 ↗体量得河东陕西自西事以来,甚有人户因差配破却家产。州县不能矜恤减放,第候五年造簿,方行定夺,必是破尽家产,多为失所之人。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