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赐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尚书户部郎中知制诰知审刑院胡宿诏三月三日
敕胡宿:省所奏:‘据大理寺日奏司申,二月二十一日已前下寺公案,并已断奏了毕,无见在。’事具悉。朕欲斯民足衣食、知礼让,而窃攘争鬬之狱犹滋;欲吾吏慎刑罚、尽情伪,而傅予轻重之文不一。卿以儒学之职,总评谳之繁,克勤其官,曾不留事,实副予意,惟时可嘉。若乃使天下囹圄空虚而风流笃厚,是亦论思献纳者之志,其勉助我,以共臻焉。仍依奏宣付史馆。故慈奖谕,想宜知悉。
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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