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赐尚书刑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权判大理寺郭申锡等敕书八月十六日〔宋〕欧阳修 · 人物资料 ↗狱,重事也,余所慎焉。五刑之难,请比之文毛举;四海之广,报决之书日繁。汝以通敏之姿,济之夙夜之力。厝刑不用,余实慕于前猷;俾狱无留,汝则能于厥职。副我钦恤,良增叹嘉。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