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定大乐鼓吹两局乐工等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大乐、鼓吹两局乐工,祠祭院供官及通引官,自今凡系额外守阙投各人,并未得牒逐处放免行户色役,候额内有阙,拨填名次后,方得放免行户及县前色役。仍定乐工等名额,以为久制。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