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东京赤畿知县俸给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东京赤畿知县,已令择人,务在精审,其于俸给,宜示优丰。自今两赤县,月支见钱二十五千,米麦共七斛;畿县户及七千以上,朝官钱二十二千,米麦六斛,京官钱二十千,米麦五斛;户五千已上,朝官二十千,米麦五斛,京官钱十八千,米麦四斛;户三千已上,朝官钱十八千,米麦四斛,京官钱十五千,米麦五斛;户三千已下,止命京官钱十二千,米麦三斛。春冬并给本官衣。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