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见勾当事并带职任京朝官磨勘条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见勾当事并带职任京朝官该用景德四年七月敕条磨勘者,自依前敕;其余不以在京及外任,候转官及四周年,令审官院磨勘以闻。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