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见任并带职京朝官磨勘事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审官院,自今见任并带职京朝官磨勘,并如景德四年七月敕施行,其非时替移,年限未及者,并候四周年与转官。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