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建天庆观敕
朕以钦崇至道,诞锡元符。率土溥天,期福祥之咸被;灵坛仙馆,俾兴作以攸宜。庶敦清静之风,永洽淳熙之化。宜令逐路转运司遍行指挥辖下州、府、军、监、关、县等,内有全无宫观处,相度于系官空闲地内,破系省钱及系官人匠物料等,渐次修建道观壹所。如有百姓情愿舍地,及于官地内自备材料,亦许修盖,即不得接便别有差扰。仍仰逐处候公私修毕,宜以天庆观为额,仍具殿宇房廊等间架诣实数目开坐闻奏。大中祥符二年十月十四日。
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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