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诫约通进银台司承受奏状勿漏泄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通进银台司承受奏状,常须慎密,如有漏泄,事涉机密,情重当行极断,轻者亦行朝典。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