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禁卖田避役及增置酒场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应典卖田产影占徭役者,听人告,以所隐田三之一予之。乡村不得增置酒场,其已募民主之者,期三年,他人虽欲增课以售,勿听;主者欲自增课,委官吏度异时不至亏负,然后上闻。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