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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名句

读千年诗词 · 见万里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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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侵耕冒佃及妄作逃移请射逃田诏

前令逃田经十年已上许本主归业,及诸色人诸请佃米得立定税额。虑其间有侵耕冒佃年深者,将来别致争讼,及见有税产人户,故抛自己田产,却来请佃逃田,以图侥幸,须议特行条约。自今侵耕冒佃者,候敕到,限五日陈首,据陈首后来耕到熟田顷亩,于元税额上止纳五分。如本主限内归认,给付本户,依此分数纳税。若有辄抛自己田产,妄作逃移请射逃田者,许人论告,科违制之罪,押归旧贯供输,所请逃田给告人。请射逃田者,并具拆户下有无田土税数,于请射簿内名下注凿,乡县耆保不切觉察,并从制违失科罪。

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