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禁约掷弃米谷食物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所食惟谷,兆民之天,出于耕耘,则谓劳苦。今万邦嘉靖,五稼大穰,是谓有秋,允符上瑞。如闻里巷,多所弃捐,宜令开封府告谕居民,无得弃掷米谷食物,犯者重寘其罪。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