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禁诸路当职官吏以职田俸粟及草滥估中官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诸路当职官吏或以职田俸粟及草滥估中官,易致败腐,自今犯者以违制论,所入并没官,募告者赏之。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