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进奏官十年以上者补三班奉职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诸州进奏官十年已上者,并补三班奉职。自今每遇郊祀,叙补五人。如次补之人有赃污者,勿得随例奏裁。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