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经度制置使所定奉祀官等第迁秩授官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经度制置使所定奉祀第一等京朝官、使臣并迁秩,幕职、州县官授京朝官;第二等优与家便亲民、都监、监押差遣;第三等优与注官。部役军校有劳者第升一级。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