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考试明习经义举人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将来南省考试,诸科举人令贡院召明习经义、长于讲说及三经已上者,于试官处量行试问。如实明经旨,即具姓名以闻,送国子监在行试验,诚有可采,当与甄擢。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