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令官司收养流移贫民所遗弃幼老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江南、两浙、荆湖北路,贫民流移而遗弃幼老不能自存者,所在官司收养之,勿令失所。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