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令京朝官娴习法令者许合门进状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刑罚所施,盖资乎审克;议谳之任,常慎于选抡。咨乃仕进之流,能明科律之要,各宜自荐,式叶旁求。应京朝官有娴习法令、历任无赃滥者,许合门进状,当遣官考试,如有可采,即任以审刑院详议官。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