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岭南知山川要害得替官续给俸料与新官同掌事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岭南新得替官,如在任知山川要害者,虽已受代,宜续给俸料,令与新官同掌其事,贼平乃罢。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