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令三班院选诸路走马承受使臣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所差诸路走马诸受、使臣多不得人,宜令三班院今后并选曾有臣僚同罪奏举,及曾经兵马监押或巡检、寨主、知县,不曾犯赃私罪者充。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