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令伪立田产要契者自首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诸民伪立田产要契,托衣冠形势户庇役者,限百日自首,改户输税。限满不首,许人陈告,命官除名,余人决配。所在揭榜示之。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