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刘宏可三司检法官制〔宋〕胡宿 · 人物资料 ↗敕某:夫士之秀者,节亦清焉,奉寿母以孝闻,参宾筹而名劭。朕以会计之府,事剧讼繁,傅致爰书,属在能吏。会法官之来代,命铨部以选充。赍伐来闻,便与廷见,更试甚敏,操决称平。俾居宪局之真,益究刑章之习。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