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民诉讼年七十已上及废疾者不得投牒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自今诉讼,民年七十已上及废疾者,不得投牒,并令以次家长代之。若己自犯罪及孤独者,论如律。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