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内东门买卖事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如有内东门买卖,辇官、诸色人将低次匹帛换内降上好匹段。自今令杂买务榜门晓示,须先上门历,方将物于监官出头,仍桩定钱四千贯,分两番一季结算,依旧收蹙零脚钱,每供物、卖物限半月纳钱齐足,仍各置历拘辖。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