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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名句

读千年诗词 · 见万里山河

文言文

乞改正李琮所建收遗利条贯奏三

琮既违条,不许税户圆整合钞,朝廷未加之罪,乃敢辄肆欺罔。更于去年八月十五日与转运判官宋搆连状申户部,称辖下人户两料税物不依圆零就整送纳,亏陷省税不少,因而又欲于逐色耗上增分数,此尤见其诞妄苛刻之迹。且畸零税物,明有令敕指挥,听众户合钞送纳,但于簿头大数得足,既非亏陷省税,于条无碍。琮等既不听人户合钞,暗加数倍之税,而又欲于耗上分厘之间增添其数,乃是百姓元不违条,琮等自不守法,聚敛至此,民何以堪?其户部见琮所申,殊未折沮,乃遍下诸路相度,淹缓至今,犹未与夺。诸路以琮之说为是,则民间之税,又添几倍矣。

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