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乞蠲免建康府所增上供米奏〔宋〕晁谦之 · 人物资料 ↗本府每岁合起上供米,旧额一十五万硕。自经兵火,至绍兴五年认起一十一万硕。后缘转运副使黄敦书暂权府事,增起二万四千余硕,遂致两年来公私费力。欲乞将上件增起米数许与蠲免。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