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乞四至六月详断案内有系囚者减期日之半奏〔宋〕司徒昌运本寺详断大事二十日,小事十日,审刑详议各减半,而不以案内有无系囚。恐炎旸之际,待报淹久,请自四月至六月,案有系囚者,减日之半。两川、广南、福建、湖南,如急例断奏。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