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乞以六察法案察诸路监司奏〔宋〕李定 · 人物资料 ↗奉行朝廷法令以致之民者,诸路监司,无钩考之法令。御史台分察官司违慢,若推此法以察诸路监司,宜无不可者。以户案察转运提举官,以刑案察提点刑狱。如此则内外官、官司,各勤职事,朝廷法令,不至隳废。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