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请罢苏轼知湖州劄子
臣切见知湖州苏轼有可废之罪四,臣请陈之:轼先腾沮毁之论,陛下稍置之不问,容其改过。轼怙终不悔,其恶已著,此一可废也。古人教而不从,然后诛之,盖吾之所以俟之者尽,然后戮辱随焉。陛下所以俟轼者可谓尽,而傲悖之语,日闻中外,此二可废也。轼所为文辞,虽不中理,亦足以鼓动流俗,所谓言伪而辨;当官侮慢,不循陛下之法,操心顽愎,不服陛下之化,所谓行伪而坚。先王之法当诛,此三可废也。轼读史传,岂不知事君有礼、讪上有诛,肆其愤心,公为诋訾,而又应制举对策,即已有厌奖更法之意;陛下修明政事,怨不用己,遂一切毁之,以为非是,此四可废也。伏望陛下断自天衷,特行典宪。取进止。
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