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使臣犯入己赃叙用止限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叙理使臣犯入己赃徒以上罪,叙用已至本职降两资者止;若犯入己赃杖罪及元断徒以上,该恩特停官者,叙用至元职降一等止。纵逢赦命,不得叙进。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