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收赎逃田事奏〔宋〕杨日严民有倚典膏腴,抛下瘠薄之地,抱税逃移者。自今若来归业,请令先承认旧逃簿田,方得收赎前来待典土田。如已有人请射本户逃田,即元倚典田土亦不以多少,止许请射人收赎,并归一户,永为永业。如请射人不及收赎,即勒见佃人莳,其本主更不得收赎。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