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县司解送公事赴州事奏〔宋〕张保之县司解送公事,若犯死罪,只作徒以上,或本犯徒,却作死罪解送赴州。州司勘正县司官吏,乞申明合与不合成故失入罪论。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