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言祠部事奏〔宋〕杨嵎按天禧五年二月九日敕,条贯祠部事十条,系更改外,止余六道,又多载在编敕。所有诸路奏状,乞依旧批送祠部承领置文历旧例,提举关防。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