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益梓广南路置转运判官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益、梓、广南东西四路转运司各置判官一员,与使、副系书行遣,位在同判之上。知州依官位著绿者,仍借绯,三年一替。各给印一面,每分行勾当,即得行使,州府不得迎送。益州路差太常博士、益州同判刘经,梓州路差太常博士、密州同判郭劝,广南东路差太常博士、知江阴军朱昌符,广南西路差屯田员外郎张存。勘会转运及三年以上者与改官,仍各赐钱二百千。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