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谕礼部贡院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礼部贡院,自今《周易》、《尚书》学究试本经日,各问经注四道,疏义六道,以为定式。明法比来六场,自今依学究例七场,第一、第二场试律,第三场试令,第四、第五场试小经,第六场试令,第七场试律,仍杂问疏义五道,律文五道。三《礼》、三《传》,自今每遇十道义中,问经注六道,疏义四道,为合格。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