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遇赦减放税物施行事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自今遇赦减放税物,候到日,委所属州府先具合纳放分数色额供本路转运司,委本官看详,如允当,即画时施行。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