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御史台推直官以二年为满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三院、御史旧三年为满者,自今在台供职并止二年。若曾纠弹公事,显是修职,候满日特升陟。如全无振举者,当议比类对换别官,外任差遣。仍令本台勘会在职事状及有无功过,诣实以闻。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