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谕文思院销镕金银打造事诏〔宋〕宋真宗 · 人物资料 ↗文思院销镕金银,令本院差人员工匠赴左藏库看拣一等金银封样归院,监官当面看验,别无不同,即销镕打造,及置帐别贮七等金样,每内降到金银,各差行人看验,即不得支次金杂白银。每月轮不监作员僚一名在大门,与使臣搜捡。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