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原州彭阳县令郝嗣宗可某州推官制〔宋〕欧阳修 · 人物资料 ↗敕具官郝嗣宗:吏三岁而一易,其法久矣。然议者莫不以屡易为患。苟有能者,吾岂夺焉?尔于彭阳,数有称者,就增其秩,无易其居。勉尔所为,以俟成绩。可。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