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置端明殿学士诏〔宋〕宋仁宗 · 人物资料 ↗先朝茂建官职,厉精化本。眷中宸之秘殿,列资政之美名,以待时髦,蔚为盛选。朕绍承丕构,奉若鸿规。虽夙御延英,咨询于辅弼;而再临便坐,关决于几微。期奖擢于名儒,益增华于近职。式资顾问,用广谋猷。宜置端明殿学士,班翰林、资政殿学士之下。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