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职方郎中晁仲绰可太常少卿制〔宋〕韩维 · 人物资料 ↗敕:奉常之职,典凡礼乐之事,贰卿而治者,皆显官也。非清望美实,不在是选。具官某,世族之后,文雅自进,静笃而能力于事,和乐而不流其心。比录当官之劳,用推进秩之典。赏以示劝,朕所不私。忠之为益,尔其自勉。可。收藏作品复制本页链接文本来源: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 古代原文